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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阜阳市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关于开展阜阳市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营造诚信自律守法守规的建筑市场环境,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省、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阜阳市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形象进度为基础以上、主体未封顶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以及发生各类投诉、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是否存在违法发包工程行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存在出借资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部、监理部机构设立和人员履职情况,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项目实名制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
即日起至10月15日,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照《各方主体项目现场提供材料清单》《建设单位检查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检查表》《监理单位检查表》《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工资专户情况检查表》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建管分局全面排查
10月18日至22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建管分局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排查,排查各项目自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并将排查汇总情况报送至市建管处市场科。
(三)重点检查
自10月25日开始,我局对排查上报存在较大问题的在建项目及重点项目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应直接参与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工作应全面细致、不走过场,并按《各方主体项目现场提供材料清单》归纳整理好受检资料,关键岗位人员持证到岗,不得故意隐瞒、弄虚作假。
(二)检查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落实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廉政规定、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各方主体项目现场提供材料清单
2.建设单位检查表
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检查表
4.监理单位检查表
5、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工资专户情况检查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