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阜阳市互联网+建设工程文件跟踪

发布时间:2016-10-17

关于启用“阜阳市互联网+建设工程文件跟踪
16-10-13 浏览(144) 【复制】

阜建城〔2016〕211号

各建设单位:

为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工程档案管理、方便服务利用,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决定启用《阜阳市互联网+建设工程文件跟踪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跟踪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10月18日起,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时,一律使用该跟踪系统进行网上报送,否则不予验收。

二、报送时实行电子和纸质档案两套同步,需报送的电子档案必须做到全文扫描,并随时形成、随时上传,以便于市城乡建设档案馆进行跟踪指导。

在电子档案被审核通过并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移交一套与跟踪系统电子档案一致的纸质档案,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不单独受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

三、随建设工程档案报送的声像档案,电子照片的数量一般不少于10张,其中开工前原貌、竣工新貌为必须拍摄的。重大市政工程需要将录像档案刻入光盘,单独移交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四、签订《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后,建设单位应登录“跟踪系统”进行工程报建,具体操作详见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网站“下载中心”《阜阳市互联网+建设工程文件跟踪管理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将紧跟工程进度做好跟踪指导、全程服务。

五、在使用“跟踪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见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网站(http://www.fycjda.com)“下载中心”相关内容,或加入“阜城城建档案交流群”(QQ群:575087379)咨询。服务电话:2162331。

特此通知。